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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31-2020)是中國針對電子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水污染物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旨在控制電子工業對水環境的污染,保護生態環境。以下是其核心內容及重點要求:
該標準適用于電子工業(包括半導體、顯示器件、光伏電池、電子元器件等)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涵蓋現有企業、新建企業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保設施設計及驗收。
1. 控制指標
常規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懸浮物(SS)、氨氮(NH3-N)、總氮(TN)、總磷(TP)、pH值等。
特征污染物:根據電子工業工藝特點,增加對氟化物、總銅、總鎳、總銀、總氰化物等指標的管控。
2. 排放限值
直接排放:COD限值為50 mg/L,氨氮為5 mg/L,總磷為0.5 mg/L,氟化物為8 mg/L。
間接排放:COD限值為200 mg/L,氨氮為25 mg/L,總磷為2.0 mg/L,氟化物為15 mg/L。
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要求企業控制單位產品廢水排放量,推動節水減排。
1. 監測頻次:企業需定期監測廢水排放情況,關鍵指標如COD、氨氮等至少每月檢測一次。
2. 采樣方法:廢水采樣需在總排放口進行,混合取樣后檢測日均濃度。
3. 數據記錄:監測數據保存至少3年,并接受環保部門核查。
4. 企業責任:配套建設廢水處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超標企業將面臨罰款或停產整改。
1. 特征污染物治理:電子工業廢水中的氟化物、重金屬(如銅、鎳、銀)濃度高,需采用化學沉淀、離子交換等高效處理技術。
2. 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半導體、顯示器件生產廢水COD濃度高,需通過物化+生化組合工藝(如混凝沉淀+活性污泥法)實現達標。
3. 清潔生產:優化生產工藝,減少廢水產生量,推廣綠色制造技術。
該標準與《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相銜接,但針對電子工業的特殊性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31-2020)通過嚴格的污染物限值和單位產品排水量控制,推動電子企業采用高效廢水處理技術、優化生產工藝,減少環境污染。其核心在于控制氟化物、重金屬等高污染物的排放,同時兼顧COD、氨氮等關鍵指標,促進電子行業綠色可持續發展。